培訓通告

進一步推動高層次數字技術人才培養(yǎng),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于2021年啟動實施數字技術工程師培育項目。項目依托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認定的培訓機構和評價機構,計劃在2021年至2030年,圍繞人工智能、物聯網、大數據、云計算、數字化管理、智能制造、工業(yè)互聯網、虛擬現實、區(qū)塊鏈、集成電路等數字技術技能領域,每年培養(yǎng)培訓數字技術技能人員8萬人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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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欽州]欽州市職稱改革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做好2023年度全市職稱評審工作的通知

發(fā)布時間:2023-06-12 23:12:00 分類:職稱評審通知 次瀏覽

欽州市職稱改革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關于做好2023年度全市職稱評審工作的通知

?(欽市職改辦發(fā)〔2023〕2號)

來源:欽州市職稱改革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發(fā)布時間:2023-06-12


各縣(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職改辦,自貿試驗區(qū)欽州港片區(qū)組織人社局,市直各有關單位,市直各系列職改辦:

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做好職稱評審工作的通知》(人社廳發(fā)〔2022〕60號,以下簡稱文號)《廣西壯族自治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印發(fā)廣西壯族自治區(qū)職稱評審管理服務暫行辦法的通知》(桂人社規(guī)〔2021〕11號,以下簡稱文號)、《廣西壯族自治區(qū)職稱改革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做好2023年度全區(qū)職稱評審工作的通知》(桂職辦〔2023〕12號,以下簡稱文號)及有關文件精神,現就做好2023年度全市職稱評審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范圍和對象

在我市企業(yè)、事業(yè)單位、社會團體、個體經濟組織等(以下稱“用人單位”)和自由職業(yè)者從事專業(yè)技術工作的人員,遵守憲法和法律,具備良好的職業(yè)道德,完成規(guī)定的繼續(xù)教育任務,符合相應職稱申報條件的,可按規(guī)定申報職稱。以下情形人員不得申報:

(一)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人員)不得申報。因機構改革退出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yè)單位,其在國家或自治區(qū)規(guī)定的過渡期內的專業(yè)技術人員除外;

(二)除按規(guī)定辦理了延長退休手續(xù)者外,已辦理離退休手續(xù)或已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人員不得申報;

(三)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受到記過以上處分,在受處分期間的;

(四)因違紀違法被有關部門立案審查調查或受到違紀違法處分處罰,仍在處分處罰影響期內的;

(五)記入職稱評審誠信檔案庫,仍在記錄期限的。

申報后出現上述情形的,評審結果不予確認。

二、申報途徑

(一)申報人應通過其人事勞動關系所在單位申報。除銀行、保險公司等法律法規(guī)明確規(guī)定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的分支機構外,申報人不得選擇不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分支機構作為申報單位參評。

(二)民營企業(yè)和非公有制經濟組織專業(yè)技術人才、自由職業(yè)者,按照桂人社規(guī)〔2021〕11號文件第二十一條規(guī)定的途徑申報職稱。

(三)中直、區(qū)直駐欽州單位或外市單位駐欽州分支機構(分公司、辦事處等)的專業(yè)技術人員,應根據本單位(系統)統一渠道申報職稱。確需在欽州參加職稱評審或委托欽州代為評審的,由中直、區(qū)直單位組織人事部門、外市駐欽州企業(yè)總公司(總部、集團公司)人力資源管理部門、或其他有權限的單位出具授權或委托函(模板見附件1、2),經受理確認后按照我市職稱評審有關要求申報評審。

(四)本地區(qū)本部門不具備條件組建相應評委會的,可按照桂人社規(guī)〔2021〕11號文件第三十三條規(guī)定,委托其他具有相應評審權的評委會評審。

(五)因我市未建立相應評委會,須委托自治區(qū)相應評委會評審的申報材料,應在相應評委會截止接收材料時間的5個工作日前報送市職改辦審核推薦。未按規(guī)定程序和時間要求報送申報材料,產生的后果由相關責任人自行承擔。

三、申報材料及要求

(一)推行材料清單制

各系列(行業(yè))主管部門應對照評審條件及有關文件要求,研究制定并完善職稱申報材料清單,明確學歷、資歷起算時間,列明必須具備的申報材料。材料清單應在各系列(行業(yè))部署文件中列明,原則上不得要求申報人提供清單以外的材料。

(二)通過數據共享精簡核驗申報材料

申報人按各系列(行業(yè))部署文件和申報系統設置的要求,在期限內填報材料。學歷、下一級職稱證書、社保關系、繼續(xù)教育等已實現數據共享的,不再要求重復提供;未能通過系統數據共享獲取的,需上傳相關材料。

1.參加繼續(xù)教育情況核驗。專業(yè)技術人員應按規(guī)定參加繼續(xù)教育。申報前需完成2023年度公需科目學習考試任務;2022年度繼續(xù)教育(含公需科目和專業(yè)科目)學時完成情況,作為推薦參評的重要參考條件。

2.申報人身份性質核驗。工作經歷和身份性質由各級評委會組建單位通過社保數據共享或向社保部門核實等方式核驗。民營企業(yè)申報人員原則上應有在申報單位連續(xù)6個月以上(不含申報當月)個人養(yǎng)老保險繳費記錄;對于6個月內有工作單位變動的,應提供相關情況說明和證明材料,由各級評委會組建單位核實。自由職業(yè)申報人員從申報當月起前6個月應無以單位名義繳納養(yǎng)老保險繳費記錄。審查中發(fā)現申報人填寫工作經歷與養(yǎng)老保險繳費記錄不符等情況,經核實為填報虛假信息或提供虛假材料的,各級職改辦不予接收材料,按桂人社規(guī)〔2021〕11號文件第四十九條規(guī)定查處。

3.加強對學術成果的審查核驗。在申報系統中設置學術風險預警功能,搭建涉嫌非法出版物數據庫,與申報人提交的刊物自動對比,標記風險刊物。申報人應根據提示自行核驗,各級審核部門應加大對標記風險刊物的審核力度。

(三)申報材料真實性和完整性要求

申報人應嚴格按照桂人社規(guī)〔2021〕11號文件第十九條規(guī)定,在規(guī)定期限內提交申報材料。申報人是申報工作的第一責任人,應當對申報材料的真實性、完整性承擔主要責任。申報人提交申報材料前須自行對學歷、資歷、專業(yè)技術工作經歷、業(yè)績成果、學術成果等材料進行檢查核實,并作出承諾。經查如發(fā)現有抄襲、剽竊、不當署名等學術不端行為,或者論文代寫代發(fā)、虛假刊發(fā)等違紀違規(guī)行為的,按照《科研失信行為調查處理規(guī)則》和桂人社規(guī)〔2021〕11號等有關規(guī)定處理。

四、審核推薦程序和要求

(一)單位審核推薦

1.嚴格落實審核責任。用人單位要切實履行好推薦申報主體責任,加大對申報人員材料真實性和完整性審查力度,明確審核責任人,簽署承諾書,落實審核責任。全面實行崗位管理的事業(yè)單位,要充分考慮本單位崗位設置結構比例、崗位空缺及人才隊伍成長發(fā)展情況推薦申報人選。對推薦至評委會的申報材料,經審核發(fā)現存在問題的比例達到或超過本單位申報人數10%的,由推薦單位作出說明;達到或超過20%的,由推薦單位作出說明并報送書面整改方案,評委會組建單位視問題情形和程度予以通報或暫停該推薦單位次年推薦申報權限。

2.規(guī)范審核推薦程序。用人單位要嚴格按照桂人社規(guī)〔2021〕11號文件第二十條規(guī)定的審核審議、單位內部公示、單位推薦等程序及要求進行審核推薦。審議推薦小組人員組成要嚴格按規(guī)定執(zhí)行,其中專業(yè)技術人才不得少于2/3,并應具有相應級別以上職稱。申報高級職稱人員,在審議前應采取答辯或說課等方式進行考評,并在申報系統中填寫答辯意見。對申報人的學歷、資歷、專業(yè)技術工作經歷、業(yè)績成果和論文著作等材料,由審核推薦單位審核原件并核實真實性后,在申報系統據實填寫審核結果。

(二)主管部門審核

單位主管部門要按權限對單位審核推薦工作進行指導、監(jiān)督、審核和糾錯,加強對單位的推薦程序、推薦材料真實性和填報材料規(guī)范性等方面的審核并承擔審核責任。

(三)評委會組建單位審核

評委會組建單位負責審核申報單位和主管部門履職情況,重點審核推薦程序、材料完整性和規(guī)范性、推薦對象基本條件等,嚴禁將程序不規(guī)范、材料不完整、推薦對象基本條件不符合、單位推薦意見不明確或不予推薦等申報材料報送評委會評審。經審核,申報材料不符合規(guī)定條件的,按照桂人社規(guī)〔2021〕11號文件第二十二條規(guī)定,實行一次性告知制度。

評委會組建單位要加強對直接申報和破格申報情形的審核。直接申報的,要重點審核從事專業(yè)技術工作年限;破格申報的,申報人應提供達到破格條件的材料,連同申報材料一并提交審核,經評委會組建單位審核同意后方可參評,無需單獨進行破格審批。破格申報為放寬學歷或資歷條件,不等同于無職稱申報或越級申報。

五、評審組織要求

(一)評委會組建及開評申請

有關主管單位要按照桂人社規(guī)〔2021〕11號文件第二章相關規(guī)定組建職稱評審委員會,按照第四章相關規(guī)定組織評審。各級各系列評委會不得自行設定資格名稱、更改評審條件和降低評審標準。對于全區(qū)性職稱政策文件解讀、各系列專業(yè)設置調整等事項,應報自治區(qū)職改辦同意。市直各中初級職稱評委會應于開評前5個工作日,通過職稱申報系統報送《中初級評委會開展評審工作申請表》(附件3),并同時向市職改辦報送開展評審工作請示紙質文件。

(二)專家抽取

市直各系列評委會評審專家由市職改辦在核準批復的評委庫中隨機抽取產生,禁止任何單位或部門以任何形式干預或指定評審專家??h(區(qū))初級評委會評審專家抽取方式由縣(區(qū))職改辦自定。各中初級評委會需調整專家?guī)斓?,應?月30日前在登錄系統完成評委庫信息更新的申請和調整。專家抽取過程接受抽取單位監(jiān)督員全程監(jiān)督,并按有關規(guī)定抽取評審專家。

(三)嚴把評審質量關

要按照優(yōu)中選優(yōu)的原則,堅持以評審質量為核心,合理確定評審通過標準。各級評委會開評前應采取多種形式加強對評審專家的培訓,學習相關評審程序、評審條件、評審紀律等;高級評委會需統一組織學習自治區(qū)職改辦制發(fā)的《高級職稱評審專家培訓課程》。

(四)實行交叉評審

我市中小學教師系列、衛(wèi)生系列高級職稱評審按照自治區(qū)職改辦統籌安排進行異地交叉評審工作。根據自治區(qū)職改辦的意見和我市的實際情況,對我市申報人數較多、社會關注度高的職稱系列中級采取異地交叉評審的方式進行評審。

(五)評審時間安排

1. 2023年度欽州市中、初級職稱評審進度及時間安排詳見附件5。

2.市直各系列主管部門(職改辦)應按照有關規(guī)定及時印發(fā)本系列評審部署文件,于6月15日前將評審部署文PDF版本報送市職改辦備案(電子郵箱:qzszgb@qinzhou.gov.cn),并通過相應渠道多形式對外發(fā)布。

3.各縣(區(qū))初級職稱評委會評審時間由各縣(區(qū))自行安排,原則上應在10月底前完成,與中級評審時間有效銜接。

各級各系列職改辦完成職稱評審進度情況,將作為推薦參加職稱工作評先評優(yōu)的重要參考。

六、評審結果的審核及確認(備案)

(一)及時做好評審結果復核及報送工作

1.中、初級評委會評審結束后,中、初級評委會組建單位要按要求對評審結果進行復核、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的,中級職稱評審結果應按程序和《廣西壯族自治區(qū)職稱改革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印發(fā)廣西壯族自治區(qū)職稱評審監(jiān)督管理方案的通知》(桂職辦〔2022〕65號,以下簡稱文號)等文件要求,報市職改辦確認。委托評審結果,由委托機構和受委托評委會組建單位在各自范圍進行公示,由委托機構按規(guī)定權限進行確認。對于復核、信訪或公示期間發(fā)現問題需要進一步核實的,實行分批確認,確保絕大部分專業(yè)技術人員在年內取得職稱。

2.市直各系列、各縣(區(qū))職改辦應負責做好公示有異議及復核發(fā)現問題人員的調查處理工作。

3.各級各系列職改辦對最后復核發(fā)現不具備申報基本條件、申報材料造假等問題的,有權決定不予審批或報批。

4.報批中級評審結果應報送以下材料:要求確認評審通過人員專業(yè)技術資格的請示、評審通過報批名冊表、評審通過但不予報批名冊表、評審結果記錄單、評委會投票匯總表、評審情況記錄表(附件4)。

(二)及時報送職稱電子證書數據

各級各系列職改辦應當于評審結果確認文件下發(fā)后5個工作日內,通過廣西專業(yè)技術人員職稱管理服務平臺報送職稱電子證書數據。自評審結果確認公布之日起1個月內,應將公布文件和職稱評審情況記錄表進行電子備案。

(三)職稱評審數據歸集和證書審驗

堅持“誰發(fā)證、誰負責”的原則,推進歷史職稱證書數據在線審驗工作,嚴厲打擊職稱證書造假行為。

七、落實有關文件要求

(一)各系列應根據國家和自治區(qū)有關文件精神,從嚴落實職稱評價標準。各系列主管部門要按照人社廳發(fā)〔2022〕60號有關規(guī)定,合理設置論文和科研成果要求,逐步將論文“必選” 轉變?yōu)槌晒岸噙x”,建立菜單式評價指標體系。衛(wèi)生、工程、藝術、中小學教師等實踐性強的職稱系列不將論文作為職稱評審的主要評價指標,評價標準中不得簡單設立論文數量、影響因子等硬性要求。對研究系列人才,聚焦原創(chuàng)成果和高質量論文,注重評價原創(chuàng)性貢獻、學術影響力和研究能力,淡化論文數量要求。推廣代表性成果制度,申報者應從本人遞交的申報材料中選取標注一項體現專業(yè)能力水平的代表性成果,作為專家評審的重要考量指標。

(二)申報人一般應當按照職稱層級逐級申報職稱。引進高層次急需緊缺人才,可按照有關規(guī)定直接申報高級職稱。有海外工作經歷的人員、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人員)流動到企事業(yè)單位人員、從事專業(yè)技術工作年限超過評審條件相應學歷資歷規(guī)定年限(初級中級職稱所需年限合并計算)2年以上的人員,可分別按照桂人社規(guī)〔2021〕11號文件第十八條有關規(guī)定申報相應職稱。高技能人才參加職稱評審,按照《廣西壯族自治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印發(fā)廣西高技能人才與專業(yè)技術人才職業(yè)發(fā)展貫通實施辦法的通知》(桂人社規(guī)〔2021〕12號)的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三)落實決策咨詢類信息激勵機制。根據信息管理有關規(guī)定,決策咨詢類信息折算論文情況,以自治區(qū)黨委信息綜合值班室或自治區(qū)人民政府辦公廳信息處出具的采用告知單為依據,任何其他單位或個人提供的證明不予認可。已將決策咨詢類信息納入評審條件的相關系列(行業(yè)),可按評審條件規(guī)定執(zhí)行。

(四)落實疫情防控新階段醫(yī)務人員職稱激勵政策。按照《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于做好疫情防控新階段關心愛護醫(yī)務人員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人社部函〔2023〕3號)有關規(guī)定,將醫(yī)務人員在疫情防控中的現實表現作為職稱評審的重要內容,對于表現優(yōu)秀的優(yōu)先申報、優(yōu)先參評。醫(yī)務人員參加疫情防控的工作成果可作為代表作參加職稱評審。作出突出貢獻獲得省部級以上表彰獎勵的,可直接申報參加高一級職稱評審或考試。醫(yī)務人員參加疫情防控經歷可視同為一年基層工作經歷,視同完成當年繼續(xù)教育學時學分。

(五)加強民營企業(yè)職稱評審工作。各級各部門要充分認識做好民營企業(yè)職稱工作的重要性,加大政策宣傳力度,做好民營企業(yè)人員申報職稱的服務工作。規(guī)范暢通民營企業(yè)申報人員申報途徑。評審時,條件成熟的可根據參評情況單獨建組評審。

(六)專業(yè)技術人員在同一年度只能申報評審一個同級別職稱。同一年度申報多個同級別職稱的,該年度所有評審結果無效。

(七)在廣西區(qū)外(含中直駐桂單位或外省單位駐桂機構)取得職稱,流動到我市后仍從事相同系列專業(yè)技術工作的,原則上應按規(guī)定辦理重新確認后方可申報原系列上一級職稱。在廣西區(qū)外取得職稱,不再從事原系列專業(yè)技術工作,不符合辦理職稱重新確認條件的,由單位核實其原取得職稱的真實有效性后,可跨系列申報上一級職稱或轉評。職稱重新確認和職稱轉評,分別按照桂人社規(guī)〔2021〕11號文件第三十六條、三十七條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八、紀律要求

(一)完善職稱評審誠信體系。一是加強誠信檔案庫建設。各級各系列職改部門要嚴格按照《廣西壯族自治區(qū)職稱改革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完善全區(qū)職稱誠信檔案庫有關事項的通知》(桂職辦〔2022〕66號)有關要求,進一步加強誠信檔案庫建設,在職稱工作中發(fā)現并認定失信行為的,應及時錄入全區(qū)職稱誠信檔案庫管理系統,在全區(qū)范圍內實現對誠信檔案庫記錄期限內職稱業(yè)務辦理的自動攔截。二是加大學術不端查處懲戒力度。各級各系列職改部門及評委會組建單位應加強學術成果的審查力度,及時共享論文的核查方法、途徑等,各職稱系列主管部門加強指導力度,統一審查標準,營造風清氣正、公平公正的申報氛圍。各級人社部門要配合有關行業(yè)主管部門嚴厲打擊論文代寫代發(fā)、虛假刊發(fā)等違紀違規(guī)行為,對于抄襲、剽竊、不當署名等學術不端行為,按照有關規(guī)定列入職稱誠信檔案庫。

(二)加強評審監(jiān)督管理。各級評委會組建單位要規(guī)范評審程序和嚴肅評審紀律,加強雙向激勵,建立健全倒查追責機制。市職改辦按照管理權限和桂職辦〔2022〕65號文件要求,采取隨機抽查、巡查、復查等方式,加大對中初級評委會的監(jiān)督力度,規(guī)范評審行為,確保評審質量。對不能正確行使評審權、不能確保評審質量、有違紀違規(guī)行為的評委會,按照有關規(guī)定限期予以糾正,并在全市范圍內進行通報;對不能按期糾正的,責令停止評審工作,直至取消評審資格,并追究相應責任。

(三)嚴肅職稱評審工作紀律。暢通投訴舉報渠道,主動接受社會監(jiān)督,嚴肅處理職稱評審中“說情打招呼”“圈子評審”等現象,營造風清氣正的職稱評審環(huán)境。各級評委會、申報人、申報人所在單位或推薦單位、評委會組建單位、評審專家及職稱評審辦事機構工作人員違反相關規(guī)定的,按照桂人社規(guī)〔2021〕11號文件第八章有關規(guī)定處理。

(四)加強組織申報。市直各系列、各縣(區(qū))職改辦要根據評審時間和進度安排,及時做好有關文件轉發(fā)、申報受理、審核和推薦上報等工作。

本通知未盡事宜,按照國家、自治區(qū)職改管理部門現行有效政策執(zhí)行。工作中,如遇其他重大政策調整,按新的規(guī)定執(zhí)行。

《廣西壯族自治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印發(fā)廣西壯族自治區(qū)職稱評審管理服務暫行辦法的通知》(桂人社規(guī)〔2021〕11號)二維碼掃描查閱:

桂職辦〔2022〕11號文.jpg

附件1:中直、區(qū)直駐欽或外市單位屬地評審模板

附件2:中直、區(qū)直駐欽或外市單位委托評審模板

附件3:中初級評委會開展評審工作申請表

附件4:2023年評委會職稱評審情況記錄表

附件5:2023年度欽州市中、初級職稱評審進度及時間安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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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欽州市職稱改革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23年5月29日? ? ? ? ? ?



附件1

中直、區(qū)直駐欽或外市單位屬地評審模板

(適用于在我市參加評審并由我市發(fā)文發(fā)證情形)

?


關于同意XXX單位(XXX同志)參加欽州市

XXX系列XXX職稱評審的函

?

欽州市XXX職改辦:

對整個單位:XXX單位屬我單位(市)所屬駐欽單位,鑒于我單位(市)暫未設置XXX評審專業(yè)/尚未組建XXX系列XXX職稱評委會,同意該單位在欽州市參加XXX系列XXX專業(yè)職稱評審,并請代為發(fā)文發(fā)證。今后如無變換,均按此執(zhí)行。

對個人:我單位(市)XXX同志,擬申報XXX系列XXX專業(yè)職稱評審,鑒于我單位(市)暫未設置XXX評審專業(yè)/尚未組建XXX系列XXX職稱評委會,同意其在欽州市參加XXX系列XXX職稱評審委員會評審,并請代為發(fā)文發(fā)證。

請予大力支持為盼!

?

中直、區(qū)直單位人事主管部門/外市

企業(yè)總公司、集團人力資源部門?

2023年X月X日? ? ? ? ? ? ?

?

聯系人:XXX,聯系電話:XXX。


附件2

??中直、區(qū)直駐欽或外市單位委托評審模板

(適用于在我市參加評審但由原單位/市發(fā)文發(fā)證情形)

?

關于委托代評XXX同志XXX系列

XXX職稱的函

?

欽州市職稱改革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我單位(市)xxx同志從事XXX專業(yè)技術工作,擬申報XXX系列XXX專業(yè)職稱評審,鑒于我單位(市)暫未設置XXX評審專業(yè)/尚未組建XXX系列XXX職稱評委會,現委托貴辦推薦至相應系列XXX職稱評審委員會代為評審,并及時將評審結果函告我單位。

請予大力支持為盼!

?

中直、區(qū)直單位人事主管部門/市級職改部門

2023年X月X日? ? ? ? ? ? ? ? ??

?

聯系人:XXX,聯系電話:XXX。

?

?

附件3

?

中初級評委會開展評審工作申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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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改辦名稱(蓋章):?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評委會名稱


主管部門


評審時間


評審地點


評委報到時間


評委抽取和

通知時間

?? 年?? 月?? 日

參評總人數


財政供養(yǎng)

事業(yè)單位

參評人數


非財政供養(yǎng)

事業(yè)單位

參評人數


企業(yè)參評人數


總評審通過率


財政供養(yǎng)

事業(yè)單位

人員通過率


非財政供養(yǎng)

事業(yè)單位

人員通過率


企業(yè)人員通過率


評委會主任


評委會副主任


評審專家人數

(不含評委會主任和副主任)


其中高級職稱專家?? 人;

??? 中級職稱專家?? 人;

??? 初級職稱專家?? 人。

評審通過率設定理由



附件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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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評委會職稱評審情況記錄表


評委會名稱


評審基本情況

申報人數:?????????

通過人數:?????????

評審總通過率:???????????;

其中體制內事業(yè)單位:???????????,

企業(yè)及其他:??????????。

復核存在問題人數:? ? ? ? ?

評審前

準備工作

抽取專家情況

1.是否有紀檢人員全程監(jiān)督()

2.是否按規(guī)定時間抽取并通知評委()

3.前三年連續(xù)出席評委是否已經對比屏蔽()

4.是否在不聯網的電腦上抽?。ǎ?/span>

5.是否導入了全部的評委名冊到專家抽取系統()

6.是否按規(guī)定人數抽取評委()

7.是否隨機抽?。ǎ?/span>

8.是否已記錄通知評委不出席的情況()

9.其他環(huán)節(jié)是否嚴格按照規(guī)范要求操作()

評審過程

評審紀律情況

1.評審場所是否封閉管理()

2.是否統一安排食宿()

3.評審期間是否邀請紀檢人員全程監(jiān)督()

4.是否簽訂遵守評委工作紀律守則()

5.評委和工作人員是否佩戴掛牌進出評審現場()

6.評委和工作人員手機是否統一保管()

7.遇到需要回避的情況,是否主動回避()

8.是否發(fā)現評委有請托現象()

9.評審期間評委及工作人員是否有擅自離開評審場所情況()

10.其他方面是否有違反評審工作紀律的情形()

評委培訓及評審情況

1.是否組織全體評委集中進行評審相關要求培訓()

2.是否培訓職稱政策條件和軟件操作()

3.是否有2名以上評委審閱同一申報者材料()

4.是否組織全體評委集中審議()

5.是否做好關鍵環(huán)節(jié),如領導集中講話、全體評委集中審議會議記錄()

評審結果復核

1.是否采取交叉審核或委托復核的方式進行()

2.是否實行雙人復核()

3.復核存在問題占通過人數的比例()

4.是否發(fā)現復核人員有不稱職情形()

評審結束

公示情況

1.是否二次公示()?????????

2.公示時間是否不少于5個工作日()

3.公示期間收到信訪件數量()件,已核查()件

材料存檔情況

1.評審人員的評審材料及全程評審數據是否已經下載存檔()

2.評審結果記錄單、評委會表決表是否已簽字蓋章掃描存檔()

3.評審情況記錄單、隨機抽取評委記錄單、評審結果復核記錄

單和核實情況表是否已經簽字蓋章掃描存檔()

4.舉報件及核實情況是否已經掃描存檔()

5.會議記錄是否存檔()

其它需要說明的情況

(可附頁說明)

評委會組建

單位負責人

簽字(蓋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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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評委會組建單位監(jiān)督員簽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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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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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5

2023年度欽州市中、初級職稱評審進度及時間安排表

時間

步? 驟

責任部門

5月底前

印發(fā)年度評審部署文件

市職改辦,各縣(區(qū))、各系列職改辦

5-7月

個人材料準備和申報階段

申報人

單位審核推薦

申報人所在單位

8-9月

各級主管部門、各系列人事(職改)部門匯總審核、呈報階段

各縣(區(qū))、各主管部門、各系列職改(人事)部門

10-11月

中、初級評委會評審階段

各縣(區(qū))、各系列職改辦

12月

中旬前

評審后復核、公示,并報送評審結果等相關材料

12月底前

審核確認及批復初級評審結果

各縣(區(qū))、各系列職改辦

分批審核確認及批復中級評審結果

市職改辦


職稱評審咨詢電話:0771-5862701、18978862530? 韋老師

詳情請點擊:2023年職稱評審代理服務——廣西職稱評審一站式服務,專業(yè)助力圓您職稱夢


關于開展2023年職稱評審材料制作技能培訓班的通知

(歡迎有多人參評的單位預約座談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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